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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5-01-08 15:05:30 来源:民政部官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蒋海东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成就、职能定位、改革思路、重大任务、价值要求等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上来,积极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为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政法治建设各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我们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各方面,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充分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民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民政部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持把服务大局落实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均强调了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需要我们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上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要强化法治引领。要主动对标中央、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以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目标任务,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推动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要着眼于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完善民政法规政策制度体系,优化法治供给、推进政策制度创新,补齐制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短板,促进民政各方面政策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好地引领民政事业科学发展、高效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要强化法治服务。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贯彻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环节,依法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宽松有活力的环境。严格把好法制审核关,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案件、各类重大合同、疑难信访件等实行民政法制部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会审制,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必经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依法科学决策,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以法治守护民政事业安全高效发展。

三要厉行法治。全面推行清单管理,系统梳理行权履职的法律依据、监管责任、法定事项、法定程序等内容,依法动态调整全区民政系统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清单,推动依法全面履职。聚焦群众关切的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等领域,联合有关部门接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重点攻克监管缺失或缺位等,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把“当下改”与“长久治”结合起来,围绕机制制度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切实化解行业顽瘴痼疾,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把民生导向融入民政法治建设全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要求“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也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法治建设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一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在政策制定、落实以及优化服务等方面体现民生导向。

一要加强民生保障政策制度建设。着眼于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破解一些民生相关领域存在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滞后和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加强民生保障政策制度建设,促进民生建设提质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要促进民生保障政策制度落地见效。民政工作服务对象在基层、政策落实靠基层、工作成效体现在基层,要通过专项督查、行政检查、政策宣传引导等手段推动民政法规政策制度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重点与群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提升群众对民政法规政策的知晓率。要建立健全政策制度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机制,抓好政策制度文件定期清理,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将评估实际效果作为检验政策制度是否落实的最重要依据。

三要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推进延伸拓展服务和“容缺办理”“集约办理”等便民利民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民政法治建设难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化改革创新,这就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解决制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难题,补齐民政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短板。

一要转变执法理念。要引导各级民政部门树立履职过程就是执法过程的理念,克服执法工作中的畏难情绪,督促指导基层敢执法善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要创新执法方式。探索在市县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以及跨部门综合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督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数据归集和共享,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三要提高执法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统一执法规程,健全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通过发布执法典型案例和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提供务实管用的执法业务指导,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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