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首页
关于我们
资讯中心
我们的项目
信息公开
支持我们
联系我们
党建工作
机构简介
理事会
组织架构
机构章程
内设机构
专项基金
项目办
老龄新闻
本会新闻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图片集
视频
专题
年度报告
审计报告
项目公示
捐赠信息
管理制度
项目捐赠
捐赠查询
成为志愿者
首页
关于我们
机构简介
理事会
组织架构
机构章程
内设机构
专项基金
项目办
资讯中心
老龄新闻
本会新闻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图片集
视频
专题
我们的项目
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审计报告
项目公示
捐赠信息
管理制度
支持我们
项目捐赠
捐赠查询
成为志愿者
联系我们
党建工作
您当前的位置 : 资讯中心 > 本会新闻 >
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征稿启事
2016-11-09
大爱无疆2016慈善拍卖(福州)即将举行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大爱无疆资助贫困老人大型公益活动”自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深受各地老人的欢迎。目前,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已在内蒙古、青海、甘肃等12个省开展了资助活动,资助物资价值近千万元,
2016-11-09
科学养老快乐生活电影科教片进社区浙江举行
2016-11-09
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揭牌暨开班仪式泊头举行
2016-11-02
民政部党组成员詹成付调研爱心护理工程基地
2016-10-14
夕阳红为老服务项目在11座城市开展帮扶活动 10月5日,在举国欢庆国庆的日子,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夕阳红为老服务项目管理委员会(下称夕阳红管委会),在辽宁盘锦、辽阳、锦州、丹东,吉林延吉、榆树,河北沧州等地同时建立了51家夕阳红为老服务志愿者服务站(微孝e家),在沧州的服务站是与政府合作,协助解决当地养老难题。截止目前,夕阳红管委会为老服务项目已在11个城市开设服务站,开启了普惠养老、公益助老、智慧为老的新篇章。
2016-10-12
重阳佳节慰老人 10月9日,是2016年重阳节。 上午10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章国荣带队,前往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北京市大兴区虹枫老年养护院,慰问了在该院生活的160多位老年人和服务在养老护理一线的工作人员,送去了大米、白面、食用油、鸡蛋等食品,并送上节日的祝福!同时,还为20位90岁以上高龄老人送上慰问金。两位百岁老人手捧红包,热泪盈眶,连声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激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对老年人的关爱。
2016-10-10
重阳节慰问信 重阳节慰问信 ——致老年朋友们青春永驻
2016-10-08
中华遗嘱库江苏分库启动 法制网南京9月21日电 记者马超 今天上午,中华遗嘱库在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江苏遗嘱库(中华遗嘱库江苏分库)正式启动,位于南京市青云巷31号的江苏第一登记中心即日起正式为老人提供免费服务。 中华遗嘱库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于2013年在北京启动的公益项目,旨在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的咨询、登记和保管服务,以协助他们处理好身后事,建设和谐家庭。江苏遗嘱库是中华遗嘱库继天津、广东两个分库之后设立的第三个分库。
2016-09-23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亲临天津遗嘱库视察工作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调研督导组组长、民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窦玉沛,于2016年9月1日在和平区马区长,市民政局局长曲孝丽等相关领导班子陪同下,亲临天津市和平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视察工作。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郑局长,天津市和平区老龄委张主任接待窦部长及领导班子视察工作。
2016-09-23
首页
上一页
...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
下一页
末页
资讯中心
老龄新闻
本会新闻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图片集
视频
专题
公众参与
在线捐助
志愿者服务
项目推荐
“乐龄陪伴”工程
替在外打拼儿女尽孝,为在家父母送去幸福
慈明善目救助行动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慈明善目救助行动通过深入“乐龄之家”、社区、农村等开展眼病防治科普宣传,进行眼健康义诊筛查,尽量做到早发现,并通过手术及早治疗,防止因白内障等眼疾致盲致残,使更多老年患者得到及时
“小善大爱、照拂万众” 2023公益大行动
当我们感受着世间温暖,当我们口含着饱腹之餐,却有这样的一群老人贫病交加,无所依靠,食不果腹。张爷爷今年77岁了,一生没有子女,人到晚年无人照料。年轻时还能靠种地解决温饱,自从十几年前患上糖尿病后,他的
热门推荐
【政策问答】一人可以同时担任两个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吗?
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但并未对担任其他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作出限制。《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
【政策问答】社会团体中,理事长和会长是什么关系?副会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能否担任社团法定代表人?
答:理事长、会长为社会团体同一职务的不同叫法,属于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规定,理事长(会长)为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因特殊情况,经理事
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