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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开展“互学互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06 00:00:00 来源: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福建省“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已开展3年多,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了总结经验,相互学习,查找不足之处,同时了解省政府2006年8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落实的情况,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于2009年2月18日发文给各试点单位,要求进行一次试点工作的回顾,自查薄弱环节,抓紧整改,做好“互学互查”的准备。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近日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组织在福州的4家试点单位和2家正在申请参加试点的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用了3个半天时间进行“互学互查”。具体做法是先由试点单位汇报工作情况,尤其是规范化建设情况,并进行自评。然后“互学互查”小组进行实地察看,并了解入住老人的反映,然后再进行评议和评分,肯定成绩,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了切实开展好“互学互查”活动,他们还专门设计了《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估表》,评估表以百分制分为4大项18小项,其中证照是否齐全得15分;硬件设施40分,包括:住宿条件、门卫、栏杆、防盗、无障碍、走道、楼梯、卫生间双扶手,防滑、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器材,水、电、气设施,食堂设施,医务室、活动室、康复设施,卫生和环境绿化,敬老文化氛围。管理制度35分,包括岗位职责,入住老人,聘用人员协议,老人健康档案。护理规程及记录,工作人员培训,考核与奖惩,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心理咨询与临终关怀。老人及家属评价10分。通过开展“互学互查”活动,达到了肯定成绩,查找不足,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试点单位之间也加深了了解,增进了友谊。大家说,今后要多加联系,互相帮助和支持,共同搞好试点工作。在这次“互学互查”活动的基础上。下一步他们将分片在全省“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之间继续开展这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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