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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住宅拟强制规定台阶宽高
发布时间:2013-05-06 00:00:00 来源:全国老龄委办公室

  记者日前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住宅工程中心了解到,新版国家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即将发布征求意见稿。其中,拟对专门设计的老年人居住建筑中电梯、楼梯、安全疏散通道等内容,做出适老性的强制规定。普通住宅的适老性改造,可适度参照该标准,以适应老龄化社会中,90%以上的老人都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现实需求。
  我国现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涵盖面宽泛,包括老年住宅、养老院、护理院等,执行10余年过程中,部分条文始终存在界定不清晰、力度不够的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住宅工程中心研发部副主任王贺介绍,正在修订中的规范,明确适用于按独立套型设计、满足居家、社区养老需求的老年人住宅或老年人公寓。
  王贺称,新规范中,拟申请设定强制性条文,比如:多层老年人居住建筑,都要设可容纳急救担架的电梯;楼梯台阶宽度、高度等须遵循比旧规范更加严格的低限标准。
  此外,汲取上海静安等火灾的教训,新版《规范》中拟强制规定老年住宅(公寓)的安全疏散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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