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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民政部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文件精神通知 基金会各分支机构: 近期,全国老龄办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转发于此,请各分支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于2015年6月30日前书面报告基金会。
发布时间:2015-07-02 00:00:00 来源: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关于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和全国老龄办人事部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基金会各分支机构:
       近期,全国老龄办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转发于此,请各分支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于2015年6月30日前书面报告基金会。
       特此通知
联系人:卢亚美  010-84120995  邮箱:lljjh2006@sina.com
夏  超  85323809-2117 邮箱:xc07030231@163.com 夏超 
xc07030231@163.com
附:1.《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国老龄办人事部
       2.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015年6月23日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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