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各分支机构:
近期,全国老龄办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转发于此,请各分支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于2015年6月30日前书面报告基金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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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 超 85323809-2117 邮箱:xc07030231@163.com 夏超 xc07030231@163.com
附:1.《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国老龄办人事部
2.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