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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未开展阳光养老基金项目声明
发布时间:2019-08-09 09:30:02 来源: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最近,社会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反映,冒用我会名义发起阳光养老基金项目,向社会公众吸纳资金。本会就此事郑重声明如下:

     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从未开展过阳光养老基金项目。

2、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作为公益慈善组织,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活动,严格审批项目,确保项目、活动的公益性。

3、对任何企业、机构或个人,未经我基金会会同意,冒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名义举办会议或开展项目,特别是损坏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名誉的,我基金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对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监督和支持。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基金会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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