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
2017年第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神华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4.安利公益基金会
5.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6.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7.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8.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9.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
10.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
11.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2.中国航天基金会
13.南都公益基金会
14.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
15.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
16.中国检察官教育基金会
17.凯风公益基金会
18.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19.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
20.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21.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22.中国癌症基金会
23.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24.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25.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26.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27.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28.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
29.韩美林艺术基金会
30.实事助学基金会
31.爱慕公益基金会
32.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
33.中国医学基金会
34.章如庚慈善基金会
35.兴华公益基金会
36.心平公益基金会
37.智善公益基金会
38.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39.王振滔慈善基金会
40.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41.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42.鲁迅文化基金会
43.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
44.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
46.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
47.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8.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49.中远慈善基金会
50.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
51.开明慈善基金会
52.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
53.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
54.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55.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
56.中兴通讯公益基金会
57.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
58.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59.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60.中华艺文基金会
61.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62.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3.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
64.德康博爱基金会
65.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66.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
67.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
68.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
69.华阳慈善基金会
70.华润慈善基金会
71.黄奕聪慈善基金会
72.顶新公益基金会
73.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
74.星云文化教育公益基金会
75.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76.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
77.中脉道和公益基金会
78.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79.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
80.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
81.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82.中国狮子联会
83.中华志愿者协会
84.张伯驹潘素文化发展基金会
85.白求恩公益基金会
86.东润公益基金会
87.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88.光华工程科技奖励基金会
89.华盛绿色工业基金会
90.中天爱心慈善基金会
91.周大福慈善基金会
92.田汉基金会
93.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9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
95.亿利公益基金会
96.顺丰公益基金会
97.中国电影基金会
98.健坤慈善基金会
99.善小公益基金会
100.中山博爱基金会
101.三峡集团公益基金会
102.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