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老年人三级医养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扶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实现路径和任务措施,明确了医养结合的5项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以及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并就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强化信息支撑等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出台以来,我委会同民政部、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强调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加强老年体育健身等工作。同年,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提出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部分地区三级医院参与的医联体吸收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了医养结合服务保障能力。我委联合财政部将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为各地开展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政策和资金保障。联合民政部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各地建立了一批兼具医疗卫生资质与养老服务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健康养老服务,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安宁疗护病床。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力争到2020年,实现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发改委进一步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继续推进地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后的监管以及纳入医保定点等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二、关于优化医养服务资源配置
国家发改委牵头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深入开展城企合作。政府提供土地、规划、融资、财税、人才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企业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包,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2019年启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第一批项目,已覆盖27个省(区、市)的62个城市,新增养老床位7万张。
我委会同发改委、中医药局印发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妇幼健康服务、疑难重症诊治、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人口健康信息化等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958.4亿元,支持5897个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涵盖了健康扶贫、公共卫生、妇幼健康以及高水平医疗机构建设等方面。其中,公共卫生、基层医疗、疑难重症诊治、中医药传承创新等方面的医疗卫生项目,与加强老年人健康工作密切相关。同时,发改委组织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21亿元,支持医养结合的养老设施、老年养护院等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医养结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积极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好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三、关于保障医养服务设施供给
2017年3月,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鼓励试点城市开展老建筑改造再利用,优先将旧厂房用于养老产业。指导58个试点城市统筹规划建设养老设施,进一步补齐老城区养老设施配套的短板。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为老年人提供维修、购物、餐饮等服务,方便老年人生活。
2019年4月,住建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其中,明确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属于中央补助支持范围。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住建部编制印发完整社区设施配套导则,结合不同年龄段老年人心理和生理特征,明确提出社区养老设施的配套建设、设计要求以及车位配比等技术数据,推动各地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并逐步开展对住区环境和住宅的适老化改造工作。
四、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医养结合建设支持力度。一是“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亿元(5年共50亿元),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护理队伍建设、智慧养老、养老服务机构向社区提供延伸服务等重点领域。二是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彩票公益金,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农村五保供养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扩建及更新改造等;三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培养和合理使用医疗卫生人员、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等措施,方便老年人能够就近获得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1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基层运行新机制。四是中央财政通过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各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每年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将医养结合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范围。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因地制宜支持推进医养结合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财政等部门继续完善支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五、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协议管理
按照简政放权的精神和国务院决定取消行政审批的要求,2015 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 98 号),要求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全面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两定资格审查项目,按照自愿申请、
多方评估、协商签约的程序开展协议管理工作,各地按要求已全面落实。医保部门在两定机构管理中一直坚持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外资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截至2018年底,全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达19.3万家,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6.2万家,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就医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顶层设计,修订完善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对包括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在内的公立、民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视同仁进行管理,规范两定机构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并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定点退出机制。
六、加强医养人才队伍建设
我委高度重视医养结合相关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培训管理办法、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标准等文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设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36个,其中,内科、全科(含中医全科,下同)、康复医学科等与医养结合密切相关的专业均已纳入。制定各专业培训标准和培训基地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内科专业基地558家、全科专业基地746家,康复医学科专业基地382家,累计招收内科专业住院医师5.8万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4.5万人、康复医学科专业住院医师1996人。二是稳妥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稳妥、审慎、小范围”的原则,稳步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委托中国医师协会研究制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目录(2019年版)》,共设置了内科老年医学、全科老年医学、老年精神病学、神经康复医学、临终关怀与姑息医学等专科120个。2019年启动内科老年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遴选建设了培训基地46个,拟招收培训学员154人。三是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力度。2010-2018年,通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截至2018年底,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已达30.9万人,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2.2人,提前实现2020年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3人的阶段性目标。四是加强医养结合相关人才继续医学教育。2015年以来,分别组织开展康复医学、全科医学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840、1700余项,累计培训相关专业技术人才83万余人次。五是加大院校医学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教育部门指导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和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加强其他专业养老服务相关课程教育教学,加大人才招生培养力度,2018年已招生培养7万余人。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继续加大医养结合相关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力度。一是以全科、康复医学科、内科等专业为重点,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稳妥推进老年医学等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完善培训模式。二是协调教育部门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方案,增设老年医学相关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课程,服务行业需求。三是探索“互联网+”远程教育新模式,提供更多针对性强、学习便捷的在线课程,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
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委会同财政部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一是加快基层人才培养。加大对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启动实施了“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多个人才项目,不断巩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二是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建设。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明确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可以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三是推动医联体内部建立利益共享和责任分担机制。在推进医联体建设时,充分调动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合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四是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通过绩效考核,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重点承担疑难杂症的诊治,将常见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下沉到社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五是促进提升基层医疗技术。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8亿元,从东、中、西部各选择人口数量靠前的3个省份开展家庭医生诊疗能力提升项目,探索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高家庭医生的诊疗水平,促进构建分级诊疗秩序。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分级诊疗支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