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医养结合农村养老新模式,努力打通农村健康养老“最后一公里”的提案》收悉。经商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实现路径和任务措施,明确了医养结合的5项重点任务:即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以及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2016年,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我委会同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强调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加强老年体育健身等工作。同年,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提出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部分地区三级医院参与的医联体吸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了医养结合服务保障能力。我委联合财政部将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为各地开展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联合民政部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后,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各地建立了一批兼具医疗卫生资质与养老服务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健康养老服务,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地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安宁疗护病床。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到2020年,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引导鼓励民间资本积极进入医养结合领域。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2017年,我委会同12个部门联合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7〕12号),强调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广泛动员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激发社会活力,鼓励社会投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会同民政部、国家医保局继续推进地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后的监管以及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二、加快农村医养结合服务发展
近年来,我国在建立健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医养结合机构数量少,基础设施差,老年人支付能力较差,存在明显的服务短板。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倾斜力度,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敬老院、幸福院、老年活动站、村卫生室、卫生院等设施资源,发展适应农村需求的就近就便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养结合服务。同时,会同民政部在总结前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广一批整合农村闲置资源开展养老服务、贫困地区养老院升级改造、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等成熟的创新经验。联合加强乡镇养老院与卫生院、村级卫生服务站(室)与养老服务网点的紧密结合,更好满足农村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需求。
三、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体系
2016年5月,原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8年3月,我委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工作目标,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18年9月,我委印发《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主体、服务内涵、保障机制等各项要素,为基层规范提供签约服务提供依据。为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报告对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的要求,2019年4月,我委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巩固工作成果,不断丰富签约服务内涵,增加签约服务吸引力,持续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提升家庭医生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四、积极推动智慧健康养老模式发展
2015年,《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鼓励各地探索基于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共同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发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开展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共遴选两批示范单位(示范企业、街道乡镇、基地)238家,编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项目115项,促进现有医疗、健康、养老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满足家庭和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工信、民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要求,继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
五、完善医保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为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部分地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截至2018年底,15个试点城市覆盖群体达到6360万人,共25.5万名参保人员享受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基金支付24.1亿元,人均基金支付9200多元。
资金筹集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提出,试点阶段,可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并逐步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长期护理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筹资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护理需求、护理服务成本以及保障范围和水平等因素,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试点城市通过开展基线调查,精确测算需求和费率水平,科学制定筹资标准,初步建立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由政府、社会、个人、单位等共同参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形成了基本稳定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来源。2018年15个试点城市筹集长期护理保险资金161亿元,全年基金均实现收大于支,制度平稳运行。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国家医保局继续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进一步探索参保保障范围、筹资缴费、待遇支付、标准体系等制度政策框架和经办管理运行机制,协同推进护理服务体系发展,加强四是多层次护理保障,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加老年人在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加强医养人才队伍建设
我委高度重视医养结合相关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培训管理办法、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标准等文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设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36个,其中,内科、全科(含中医全科,下同)、康复医学科等与医养结合密切相关的专业均已纳入。制定各专业培训标准和培训基地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内科专业基地558家、全科专业基地746家,康复医学科专业基地382家,累计招收内科专业住院医师5.8万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4.5万人、康复医学科专业住院医师1996人。二是稳妥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稳妥、审慎、小范围”的原则,稳步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委托中国医师协会研究制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目录(2019年版)》,共设置了内科老年医学、全科老年医学、老年精神病学、神经康复医学、临终关怀与姑息医学等专科120个。2019年启动内科老年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遴选建设了培训基地46个,拟招收培训学员154人。三是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力度。2010-2018年,通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截至2018年底,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已达30.9万人,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2.2人,提前实现2020年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3人的阶段性目标。四是加强医养结合相关人才继续医学教育。2015年以来,分别组织开展康复医学、全科医学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840、1700余项,累计培训相关专业技术人才83万余人次。五是加大院校医学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教育部门指导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和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加强其他专业养老服务相关课程教育教学,加大人才招生培养力度,2018年已招生培养7万余人。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继续加大医养结合相关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力度。一是以全科、康复医学科、内科等专业为重点,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稳妥推进老年医学等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完善培训模式。二是协调教育部门制订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方案,增设老年医学相关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课程,服务行业需求。三是探索“互联网+”远程教育新模式,提供更多针对性强、学习便捷的在线课程,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同时,会同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七、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工作
2016年3月,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扶老活动定义为慈善活动的重要方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明确提出:“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组织重点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使公益慈善组织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积极培育发展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今年3月29日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提出,打造“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大力培养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增强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