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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关于引导构建养老志愿者(义工)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22 00:00:00 来源:民政部
索 引 号00001854-5/2019-00505主题分类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摘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22
公文名称民政部对“关于引导构建养老志愿者(义工)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主 题 词关于引导构建养老志愿者(义工)体系的建议文    号民函〔2018〕625号

民函〔2018〕625号

赵皖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构建养老志愿者(义工)体系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推进志愿服务发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考性,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经商财政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发展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勉励广大志愿者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坚持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志愿服务立法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或提出要求。特别是2017年8月,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85号国务院令,颁布《志愿服务条例》,并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志愿服务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特别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志愿服务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志愿服务组织蓬勃发展,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活动日益丰富,志愿服务领域持续扩展,志愿服务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在满足群众需求、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公民素质、推进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数量庞大,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广大志愿者对于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创新养老服务方式、优化养老服务结构、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维护老年人权益、增进老年人福祉具有重要补充作用。国家高度重视发挥志愿服务在养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提出,“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和举办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到2020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提出,“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者加强对农村留守、困难、鳏寡、独居老年人的关爱保护和心理疏导、咨询等服务。”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民发〔2016〕107号)提出发展社会互助养老,“大力支持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动员村民和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服务,为农村老年人就地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鼓励城市社区老年人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区邻里互助,开展自助互助养老活动。”同时,加大对包括对养老服务在内的志愿服务经费支持力度,2015年起,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每年安排3000多万元补助地方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支持各地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志愿者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为推进志愿服务便捷化、信息化建设,2016年由中央财政投入450万元,开发建设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并于2017年6月正式上线,系统面向社会公众、广大志愿者、志愿团体和志愿服务管理部门提供服务。通过系统,社会公众可以便捷注册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志愿者可以参与自己感兴趣的志愿团体和项目,记录、转移、接续自己的志愿服务时间;志愿团体可以按照规范的流程发布项目、招募管理志愿者、开展服务,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党政管理部门可以全面了解志愿服务情况、开展数据决策分析。截至2018年7月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者已超过9200万人,其中包括大量养老服务志愿者。

《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扶持和保障包括养老志愿服务在内的各类志愿服务发展的措施:一是由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的促进措施。包括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采取措施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志愿者给予优待等。二是鼓励有关单位、组织采取的促进措施。包括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等。

下一步,民政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养老志愿者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机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李克强总理2015-2018年连续四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支持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反家庭暴力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等百余个中央和国家重要法规文件中都对发展社会工作提出了任务要求。通过职业水平考试、学历学位教育、在职在岗培训“三位一体”等方式,目前,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00万人。为有效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优势和志愿者数量庞大的特点,《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机制,完善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探索志愿服务互助循环。下一步,将通过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等手段,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广大社会工作者在开展服务时积极整合志愿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业优势,引领带动志愿者广泛参与养老服务,形成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服务格局,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两工协作”机制。

二是尽快推动出台《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落实《志愿服务条例》要求,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和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出台志愿者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为广大志愿者依法享受相关激励保障制度,特别是健全养老服务领域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为社会大众老年后享受相关志愿服务奠定制度基础。

三是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归集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记录志愿者服务时长,有效接续和转移志愿服务记录,建立全国性志愿服务基础数据库,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推动更多社会大众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为有需要的社会成员特别是老年人享受各类志愿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四是建立完善志愿服务嘉许优待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关于志愿者嘉许和优待的相关要求,让更多社会大众在参与志愿服务的同时,享受政府和社会对志愿者的嘉许和优待,得到社会的回馈,特别是当志愿者步入老年之后,优先享受他人的志愿服务。

五是探索发展志愿服务互助循环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服务兑换等形式,与专业性社会组织合作运营,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统筹和管理制度,推动形成社会互助循环志愿服务体系。

六是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指导志愿服务组织明确服务方向,发挥优势、各展所长,积极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养老志愿服务等有序开展,打造项目精品,形成品牌效应。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 政 部

2018年8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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